关于我市新增1例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的情况通告(第16号)
3月17日0时至24时,我市新增新冠肺炎确诊病例1例。
确诊病例3,女,48岁,系我市此前公布的确诊病例1的家人,3月11日集中隔离管控,3月16日晚19时市疾控中心核酸检测阳性,已闭环转运至市传染病医院隔离治疗。3月17日14时,经市专家组会诊,诊断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轻型)。 截至3月17日24时,我市本轮疫情累计报告确诊病例3例,无症状感染者1例,均在定点医疗机构隔离治疗。 请广大市民自觉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不信谣、不传谣,继续增强防范意识,做好个人防护,坚持佩戴口罩、保持社交距离、注意个人卫生,及时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如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在做好个人防护前提下,及时就近前往医疗机构就诊。
宿迁市新冠肺炎疫情 联防联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3月18日
信息来源:宿迁市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指挥部办公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