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4日 一辆电动车行驶至芙蓉路与人民路交叉口时 突然着火
泗阳公安民警紧急扑救 短时间内便将火势成功扑灭 避免了人员伤亡 我们一起跟着警察蜀黍的脚步 回顾一下事件现场
发现警情
4月4日16时许,泗阳县公安局民警巡逻至芙蓉路与人民路交叉口时,发现有一辆电动车突然着火自燃,冒出浓烟,蹿出火苗,周围空气中弥漫着焦糊味。当时过往车辆较多,形势危急。
民警果断从车上拿起携带的灭火器,冲向正在着火的电动车,对车辆起火部位进行喷射,有效压制了火势。确认火势没有复燃后,民警耐心安抚群众情绪,并将电动车挪至路边避免影响交通秩序。
温馨提醒
检查车况电动车在露天环境下自燃极有可能发生爆炸造成伤亡,因此,在行驶过程中发现车体冒烟或闻到异味,应迅速关闭电源下车检查,车辆一旦着火,第一时间逃生并拨打报警和救援电话。
骑着小电动上下班确实方便又快捷但我们也要注意爱护和定时检查
遵章守法 文明出行不要让心爱的小电动变成“意外”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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