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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巩固我县疫情防控成果,更好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经研究决定,即日起,对除封控区、管控区外的其他区域疫情防控措施进行适当调整,具体事项通告如下:
一、非必要不离泗,不前往14天内出现阳性感染者的地区。确需离泗的,须提前向所在村(社区)或单位报备,返泗后严格落实有关健康管理措施。
二、非必要不来(返)泗,确需来(返)泗的,须提前2天向所在村(社区)或单位报备并通过“宿康宝”登记,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市内流动无需提供)和“健康码”绿码,并按照防疫规定,严格落实3+11、7+7等健康管理措施(详见附件1)。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人员原则上暂不来(返)泗,凡刻意隐瞒、谎报漏报、不报且造成疫情传播扩散的,将依法严肃追究法律责任。
三、坚持“非必要不举办”原则,严控各类规模性集聚活动举办。确需举办的,坚持“谁举办、谁负责”“谁邀请、谁负责”“谁批准、谁负责”“谁管理、谁负责”,举办单位提前制定疫情防控方案和应急处置预案,经主管部门或属地同意后举办。
四、各餐饮服务场所在严格落实防疫措施的前提下,可有序恢复堂食。接待顾客总数不得超过接待能力的50%,包间人数不得超过10人。严禁承办婚丧嫁娶等各类宴席,严禁将宴席变通到包间举办。
五、商场超市、农贸市场等经营场所和公共场所继续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并合理控制人流量;旅游景点在严格落实防控措施基础上,实行有限开放,严格控制人流量,暂不接待市外游客和旅游团;影剧院、室内体育健身、公共文化等场所,在严格落实防控措施的基础上,实行“限量、预约、错峰”有序开放,上座率不超过50%;宾馆、歌舞(游艺)娱乐场所、棋牌室(麻将馆)、网吧、洗浴、足疗等场所,继续暂停开放。养老机构、儿童福利机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机构、精神卫生医疗机构、监管场所、医疗废物处置单位(含协同转运处置单位)等重点场所继续实行封闭管理和闭环运行。建筑工地继续严格落实封闭管理和疫情防控措施。
六、各行业主管部门和属地要严格落实监管责任,做好各类场所开放前检查验收和备案登记,加强监督检查。对不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的场所,立即责令停业整顿,依法给予处罚,并追究主管单位和属地责任。恢复开放的公共场所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加强场所消杀管理,严格执行戴口罩、测体温、查验两码(苏康码、行程码)、日常消毒等措施,进门一律扫描“宿康宝场所码”,严格查验行程情况,提倡无现金支付。
七、居民小区严格出入管理,进入小区车辆、人员需扫“宿康宝场所码”、测体温、佩戴口罩。居民少外出、不串门、不扎堆、少聚集。居家隔离和健康监测人员不得出门。倡导谨慎网购和物流运输,尤其是尽量避免购买境外和国内中高风险地区的商品。在接收境外或国内中高风险地区邮件快件时,须做好防护消毒、包装处置等措施。
八、积极全程接种新冠病毒疫苗。新冠病毒疫苗接种是预防新冠肺炎最经济有效的办法,既保护自己和家人,又保护他人和社会。“五一”假期期间,全县各地预防接种门诊都将正常开诊,提供新冠病毒疫苗接种服务。
九、封控区继续严格实行“区域封闭、足不出户、服务上门”措施;管控区继续严格实行“人不出区、严禁聚集”,区域内限制人员流动措施(具体范围见附件2,后续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动态调整,并及时发布)。
十、请广大市民认真做好个人防护,积极参与疫情防控工作,积极参与所在地区或单位组织的核酸检测,出入各类场所、单位严格执行“凡进必扫”要求。凡知晓重点地区来(返)泗人员情况的,及时上报所在村(社区)或县防控办。
泗阳县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
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4月28日
附件:
1.重点人群管控政策一览表
2.封控区、管控区范围
3.县疫情防控机构联系方式
附件1
附件2
封控区、管控区范围
一、封控区域(2个)
来安街道原八集乡八集村康泰花园小区;
众兴街道杨圩社区建筑工地
二、管控区域(1个)
来安街道原八集乡除封控区外的区域
附件3
县疫情防控机构联系方式
县防控办:85286907
疾控中心:85212158
众兴街道:85298315
城厢街道:85305123
来安街道:85371123
王 集 镇:85811123
新 袁 镇:85621123
裴 圩 镇:85651123
卢 集 镇:88765100
临 河 镇:85443123
三 庄 镇:85725123
穿 城 镇:85871123
爱 园 镇:85881123
李 口 镇:85681123
庄 圩 乡:85891123
原 种 场:85395061
农 场:853965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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