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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市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指挥部办公室
关于进一步做好人员流动相关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功能区管委会和疫情防控领导指挥机构,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接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综合工作组通知,即日起,对14日内无中高风险地区和社会面本土疫情所在设区市旅居史的本省跨市流动人员,持48小时核酸检查阴性证明可自由流动,若无阴性证明在抵达后24小时内,需进行一次核酸检测。在抵达后72小时再进行一次核酸检测。
请各地、各单位立即严格执行。
宿迁市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指挥部办公室2022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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