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来宿返宿人员健康管理措施的通告(第62号)为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有效控制疫情输入传播风险,保障广大市民有序流动,根据疫情形势发展变化,现将来宿返宿人员有关健康管理措施调整如下:一、省内外全域低风险的设区市来宿返宿人员,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可有序流动;无阴性证明的,抵达后24小时内需进行1次核酸检测。在抵达宿迁后48小时内需再进行1次核酸检测。二、对有本土聚集性疫情所在县(市、区)来宿返宿人员,严格执行“7+7”健康管理措施,即7天集中隔离+7天居家健康监测(单人单间)。三、对有本土聚集性疫情所在设区市其他县(市、区)来宿返宿人员,严格执行“3+11”健康管理措施,即3天居家健康监测(单人单间)+11天健康监测。健康监测期间不得参加聚集性活动、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不出入公共场所,出行规范佩戴口罩。四、对14天内与新冠病毒感染者有轨迹交叉、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人员,严格执行“14+7”健康管理措施,即14天集中隔离+7天居家健康监测(单人单间)。五、来宿返宿人员,请在抵宿前向所在社区(村、单位、酒店)报告,或通过“宿康宝”小程序进行网上申报,并配合做好健康管理措施。 有关防控措施将根据疫情形势动态调整,请广大市民继续履行个人防控责任,做好戴口罩、勤洗手、多通风、勤消毒、保持社交距离等防护措施,主动配合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
宿迁市新冠肺炎疫情 联防联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5月14日
信息来源:宿迁市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指挥部办公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