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准确、完整贯彻落实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和《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要求,经研究,现将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全县除高风险区和部分风险较高点位外的区域,在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前提下,即日起有序恢复生产生活秩序。 二、各类企业、各类市场主体,在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前提下,于2022年12月7日零时起,稳步推进复工复产。 三、全县各中小学、幼儿园、校外培训机构,适时恢复线下教学,具体时间由教育主管部门另行通知。 四、广大市民朋友要当好个人健康的第一责任人,规范佩戴口罩、保持社交距离、做好个人防护措施。 60岁以上人群要按照“应接尽接”原则,积极接种新冠疫苗,构建自身健康屏障。 各中小学、幼儿园、校外培训机构,以及各医疗、养老、社会福利机构等要把各项防疫防控措施落到实处。 以上措施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适时调整。未尽事宜,以县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指挥部解释为准。
泗阳县新冠肺炎疫情 联防联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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