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市新增1例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的情况通告(第21号)
3月27日0时至24时,我市新增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1例,系从外省(市)自驾车独自返回,返宿后直接至宿豫区集中隔离点隔离医学观察。无症状感染者4,男,26岁,26日20时在宿豫区集中隔离点核酸检测阳性,已闭环转运至市传染病医院隔离管理。3月27日凌晨0时26分,经市专家组会诊,诊断为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截至3月27日24时,我市本轮疫情累计报告确诊病例3例、无症状感染者4例,均在定点医疗机构隔离治疗。请广大市民自觉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不信谣、不传谣,继续增强防范意识,做好个人防护,坚持佩戴口罩、保持社交距离、注意个人卫生,及时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如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在做好个人防护前提下,及时就近前往医疗机构就诊。 宿迁市新冠肺炎疫情
联防联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3月28日
信息来源:宿迁市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指挥部办公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