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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优化宿迁市域范围内高速公路查验点查验流程,提升通行效率,根据市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指挥部交通管控专班《关于调整市域内流动人员查验标准的通知》,即日起(3月27日)对市域内流动人员查验标准进行调整:
对市域内流动人员,健康码、行程码绿色,行程码显示14天内无外地旅居史(不带*),且高速公路出口收费票据显示起讫地均在市域内的,直接放行。(宿迁市域范围内高速公路收费站ETC车道将陆续暂停使用,届时高速公路收费站缴费车辆全部经人工通道)。随车如有14天内外地旅居史的人员,全车人员仍按原查验标准执行。
来 源:宿迁市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指挥部交通管控专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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