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燃气使用安全的公告
广大用气群众: 入夏以来,各地燃气爆炸事故频发,给群众生命财产造成了严重损失。按照国家标准《燃气工程项目规范》(GB55009-2021)规定,自今年1月1日起,使用燃气必须采用具备熄火保护装置的灶具和专用燃具连接软管,软管的使用年限不低于燃具的8年判废年限。依据《城镇燃气管理条例》规定,使用不符合要求的燃气燃烧器具,对单位和个人可分别处10万、1000元以下罚款。请广大用气群众和餐饮商户,积极将燃气软管更换为品牌金属波纹管,主动淘汰未带熄火保护装置的灶具,共创安全用气环境。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燃气专用连接管参考
具体采购渠道以及选型不作要求,参考选品来自京东,与线下销售渠道价格略有偏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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